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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金强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2016-07-13 15:45  

 

刘金强(06421007),信息工程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2006级学生。该生因学习成绩不合格降入2008级学习,现已超过在校学习年限。

根据《大连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学生不论何种原因(含休学、保留学籍),在校学习时间累计超过其学制二年以上(不含两年)者,应予退学”之规定,学校决定对刘金强作退学处理。

现将退学处理决定通过大连大学学生处网站予以公告。学生本人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公告期内提出书面申诉,如未在公告期内提出书面申诉,学校不再受理申诉。该公告期满则视为大连大学退学决定书送达

 

公告日期:2016713——2016728

    特此公告。

 

 

大连大学学生处

201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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