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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关于对代敏、韩雨帆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2018-05-09 09:46  

大连大学关于对代敏、韩雨帆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代敏(12321056),男,人文学部汉语言文学专业2012级学生,该生于20153月因家庭原因申请离校保留学籍一年(校学发[2015]84号),保留学籍时间自20153月至20162月。在保留学籍期满后,辅导员多次与其本人、家人多次沟通均不予理会,至今未到学校办理任何手续。

韩雨帆(14342024),男,旅游学院酒店管理专业2014级学生。该生于20163月因个人原因出国离校保留学籍一年(校学发[2016]53号),保留学籍时间自20163月至20173月。保留学籍期满后,学院多次联系本人,至今未到学校办理任何手续。

根据《大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四十条第(二)款“学生保留学籍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向学院申请复学,经所在学院院长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复学”。但两名同学均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复学,根据《大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应予退学之规定,经学院提交处理意见和学校审核,拟将代敏,韩雨帆作退学处理,现予网上公告。

公告日期:201859日至2018524日(共15天)

本公示期满,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送达。

请以上2名学生在2018524日前到学校说明情况或提出异议,联系电话:87402835。如未在公示期内到学校说明情况或提出异议,无论是否返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给予正式退学处理。此类退学处理,不属于纪律处分。

  特此公告。

大连大学学生处

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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