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大连市委高校工委、大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大连市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三好学生、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先进班集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1.本学年的评选奖项共有七项,请各学院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各奖项申报标准认真组织评选,参照大连大学推荐2017-2018学年大连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附件7),按照文件要求完成我校的大连市各项先进推荐工作。
2.各学院的推荐纸质材料(附件2- 6)请于11月15日(周四)14:00前报送学生处2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1449594905@qq.com。(填表表格内字体宋体四号,行距22磅。)
联系人:宋老师,电话:87403442
附件1:大连市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大连市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三好学生、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先进班集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的通知
附件2:关于推荐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情况的报告(样本)
附件3:先进个人情况统计表(样表)
附件4:先进集体情况统计表(样表)
附件5:XXX事迹材料(样本)
附件6:登记表
附件7:大连大学推荐2017-2018学年大连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学生处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