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与法制观念,强化大学生的对宪法精神的了解,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司法厅联合出台文件《辽宁省教育厅、司法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法制知识竞赛和“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辽教电[2016]154号)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提升法律意识”的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提升法律意识
二.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党委学生工作部
承办:法学院
三.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3日
四.活动地点
新文109(暂定)
五.参加人员
全校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六.活动形式
原创演讲比赛
七.活动实施过程
第一阶段:报名参赛阶段,大家根据主题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
第二阶段:各院代表进行比赛,优胜者代表本院获得校级奖励
八.活动具体要求
1.本次演讲比赛为原创演讲,严禁各种渠道的抄写,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同学可以发挥创新精神,在围绕主题的前提下进行适当发挥,可以开展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和体会、谈宪法精神等形式的演讲比赛,可以适当结合PPT,背景音乐等
3.材料真实,典型,反应客观事实,具有普遍意义,紧扣主题
4.参赛者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5.声音洪亮,节奏把握张弛有度,感情饱满,吐字清晰
九.活动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两名
三等奖三名
优秀奖若干名
十.报名及联系方式
张同学:18242056506
刘同学:18041103066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
“弘扬宪法精神,提升法律意识”
大连大学大学生学宪法演讲比赛评分表
主题明确,深刻,观点鲜明,见解独到,结构完整合理,论据具有逻辑性。(20分) |
语速恰当,声音洪亮,表达自然流畅,节奏张弛有度,符合思想情感的起伏变化。(20分) |
姿态自然得体,端庄大方。构思巧妙,引人入胜,具有感染力,联合实际。 (20分) |
精神饱满,表情自然,肢体语言使用得当,语言优美,准确简明。普通话标准。(20分) |
着装整洁干净,仪态端正,精神抖擞,手势优美,现场感召力强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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