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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关于拟对李子豪等五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2023-11-15 10:08  


    根据《大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二十七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离校保留学籍)不得超过基本学制二年,应征入伍者除外。”和第五十条第一款“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含休学、保留学籍)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之规定,李子豪、王受海、解皓、秦榕、徐仕奇等名学生皆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学生处审核,拟对李子豪、王受海、解皓、秦榕、徐仕奇等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本科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予网上公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15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日期:20231115日——20221130日。

受理电话:0411-87402835

大连大学2023年超出最长学习年限本科学生名单

序号

学院

学号

姓名

专业名称

学制

入学年月

最长学习年限截止年月

1

机械工程学院

1743**76

李子豪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20179

20238

2

机械工程学院

1743**11

王受海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20179

20238

3

生命健康学院

1777**50

解皓

生物工程

4

20179

20238

4

建筑工程学院

1544**03

秦榕

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20159

2023820179月至20198月应征入伍,不计入学习年限)

5

体育学院

1731**01

徐仕奇

运动训练

4

20179

20238

 

根据《大连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学生对学校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必须在收到处理决定或者在处理决定公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的规定,若以上5名学生对本公告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处理决定或者在本处理决定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学校说明情况或提出书面申诉。否则,无论学生是否返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给予正式退学处理。此类退学处理,不属于纪律处分。

 

特此公告。

     大连大学学生处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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