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生校内奖学金拟于12月初统一发放到学生建行卡中(国家类奖助学金的发放时间视专款到账时间而定)。
因财务处12月中旬封账,本次奖学金如未一次性发放,将于明年五月份以后方能二次发放。请务必再次核对学生姓名和卡号信息是否有误。
造成银行代发失败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
1、学生姓名错误:同音不同字;名字中有空格;新疆学生名字;
2、学生银行卡号错误:卡号中间有空格;19位卡号位数多或少;显示科学记数如“3.65E+08”;单元格格式未设置成“文本”格式容易导致个别卡号后四位是0;单元格左上角未显示绿色三角标志。
3、学生姓名与银行卡号不一致;自己的卡不好用,提供别人的卡号。
4、未使用由学校办理、学生缴纳学费的建行卡;
5、龙卡丢失后学生未及时到财务处一楼收费科(行政楼104)登记;
因提供的学生学号与财务数据库不一致,导致数据检查困难,建议在做表时使用群共享中的在校学生龙卡最新信息,以避免输入错误。
如与先前报表有出入,请各学院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有更改的学生名单发到dldxxsc@dlu.edu.cn(更改信息名单包括奖项、学号、姓名、学院、金额、更改后的卡号)。
如确有学生需二次发放,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在2012年4月末填写奖学金发放表(盖章)、经由学生处处长签字、主管副校长签字、财务处处长签字后直接将纸质版报给财务处赵强老师、电子版报给财务处王焱老师。
学生处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