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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大学生精品活动”、“学生榜样”、
2011-10-19 15:17   1319008677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认真落实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将在全校范围内集中进行“大学生精品活动、学生榜样、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的评选。

一、评选宗旨

深入发掘校园内丰富多彩的大学生精品活动、事迹突出的大学生榜样和深受广大同学喜爱的辅导员。通过评选表彰,积极宣传校园内、学生中主题鲜明、设计合理、富有特色的大学生精品活动;号召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同学努力学习、共同进步;培树一批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辅导员典型,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水平。此次评选旨在扩大影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充分落实《大连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效性和影响力,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时间

2011年10月——2011年11月

三、评选流程

1、公布方案:公布各奖项的评选方案(详见附件)。

2、组织申报:以学院为单位根据各评选奖项的具体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参评项目和个人材料统一上报评审委员会。

3、广泛宣传:将基层申报的参评项目和个人的突出事迹利用校园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扩大优秀项目和先进个人在校园内的影响力。号召全校学生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和先进事迹。

4、组织评选:评选方式将采用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生处将组织全校各个学院学生会主席、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组成学生评审委员会,负责“大学生精品活动”和“学生榜样”评选的材料审阅、组织讲评等各个评审环节,将在学生处网站开设评选专题栏目,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公开网上评选活动。“连大学子,榜样力量”的学生榜样评选已于5月进入到申报阶段,至今各学院申报人数已有30余人,学生处建立了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数据库,并不断吸纳更多的优秀学生参与评选。

“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由全体学生工作者进行教师评审,采用现场演讲,当场投票的方式产生最终的评选结果。

5、结果公示:各项奖项评选结果将向全校公示、并报请学校审批。

6、总结表彰:学校将开展多层面,形式多样的总结表彰活动,鼓励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再创佳绩。

附件:

1、关于征集2011年大连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品活动的通知

2、关于开展“连大学子 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3、关于举办“2011年大连大学最受学生喜爱的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大连大学学生处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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