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促进广大辅导员深入学生、深入班级、深入课堂,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全面掌握学生学习状态,增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将从本学期起进一步落实《大连大学辅导员听课制度》,加强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推动良好学风的形成。具体要求如下:
1.全校辅导员应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培养人才的政治高度来认真扎实地开展此项工作,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实效。 2.辅导员经常深入到教室听课或了解课堂情况,每学期至少听课10次。听课时间可随机安排,也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
3.辅导员须在课前五分钟进入课堂,了解学生出勤、课堂礼仪、课堂纪律和课堂听课状况。
4.辅导员应采取多种形式与学生进行课堂教学方面的交流,听取学生对学校教学相关工作和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的建议,并及时向学院、学校相关部门反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5.辅导员协助任课教师配备课代表,定期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了解任课教师对学生课堂表现、课内外学习的意见以及对学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工作记录,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和意见。
6.学生处和学院要对辅导员的听课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辅导员年终考核的评价指标。
大连大学学生处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