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按约还款
(1)借款人从毕业当月开始归还贷款利息,第二年开始,按选择的还款方式计算,本金利息一起归还。(现贷款月利率5.875‰)
(2)借款人根据办理助学贷款时选择的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在每月1日前,将当月应付金额及时存入与助学贷款相关联的龙卡账户内。为避免借款人由于计算误差而影响建设银行及时、足额扣收贷款本息,建议借款人应在龙卡账户内多存入一些资金以备不足。
5.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以根据个人情况提前部分还款或结清贷款。本地借款人可直接到经办行归还贷款。外地借款人可通过汇款方式用本人账户(存折或卡,不可用现金)归还贷款本息,需提前与银行经办人员联系。
汇款方式:借款人可在外地建行营业网点会计柜台以电汇(速汇通)方式异地还款业务。
收款人:个人贷款异地还款暂挂户
账号:10121263005431311000800002
汇入地:大连市(51551、105222063547)
汇款用途:还***助学贷款(***处填写借款人姓名)
汇款人:学生本人姓名
6.特别提示
(1)借款人联系电话、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行联系,变更相关信息。
(2)如借款人存折或卡遗失,必须迅速向发卡银行申请挂失,并与贷款经办行联系,申请变更扣款账户。
变更账户手续:需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经办行办理相关手续,更新还款帐号。
(3)助学贷款利率水平会根据银行贷款的利率调整而调整,借款人应关注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化,避免因利率改变造成贷款逾期。
(4)如借款学生因遗忘等原因未按时(每月1日前)存入应还款金额,请及时补存,以免多付利息。如条件允许,也可以一次多存几个月的还款金额。
(5)借款人经济条件改善,可申请提前结清贷款。
7.违约责任:
(1)罚息:如借款人不能按期(每月1日前)足额存入应还款金额,造成银行扣收不成功,则当期应还款金额转入逾期科目,按天计算罚息。
(2)按照合同约定,银行有权在不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3)按照合同约定,因借款人违约致使银行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承担诉讼过程中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4)如借款学生不按时还款,其行为会造成个人信用档案中出现不良记录,甚至会进入信用黑名单,不良信用记录会使借款人在办理各类贷款、申请信用卡、保险、出国等事宜时被拒绝。
联系人: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开发区分行李寿涛
地址:大连开发区金马路143-1号
联系电话:0411-87555523
邮政编码:1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