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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品活动”、“‘连大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评选办法
2012-10-3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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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认真落实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将在全校范围内集中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品活动、学生榜样、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的评选。
一、评选宗旨
深入发掘校园内丰富多彩的大学生精品活动、事迹突出的大学生榜样和深受广大同学喜爱的辅导员。通过评选表彰,积极宣传校园内、学生中主题鲜明、设计合理、富有特色的大学生精品活动;号召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同学努力学习、共同进步;培树一批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辅导员典型,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水平。此次评选旨在扩大影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充分落实《大连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效性和影响力,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时间
2012年11月——2012年12月
三、评选流程
1、公布方案:公布各奖项的评选方案(详见附件)。
2、组织申报:以学院为单位根据各评选奖项的具体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参评项目和个人材料统一上报评审委员会。
3、广泛宣传:将基层申报的参评项目和个人的突出事迹利用校园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扩大优秀项目和先进个人在校园内的影响力。号召全校学生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和先进事迹。
4、组织评选:评选方式将采用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评选成立评审委员会,由王一波副校长担任主席,学生处郭旭处长担任副主席,由部分学院党总支书记代表、分团委书记代表、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各项奖项的审核、初评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按相应比例记入最终评审结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品活动”、“‘连大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将面向全校师生开展网络投票,增加评选的公信度和影响力。“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评选将召开全体学生工作者、学生代表参加的评选会以促进工作交流、提高辅导员工作。
5、结果公示:各项奖项评选结果将向全校公示、并报请学校审批。
6、总结表彰:学校将开展多层面,形式多样的总结表彰活动,鼓励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再创佳绩。获奖的个人和活动将优先推荐参评省市各级同类奖项和荣誉。
附件:
1、关于开展大连大学第二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品活动”评选活动的通知
点击下载
2、关于开展大连大学第二届“连大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点击下载
3、关于开展大连大学第二届“最受学生喜爱的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点击下载
大连大学学生处
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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