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校党委、学生处领导下,文明修身、自强自律的学生组织。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建设,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实践意识、团队意识、自律意识;努力成为“会做人、会学习、能做事、能创新”应用型人才。本着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选拔原则,甄选出一批思想过硬、素质够强、有想法、有魄力、服务于广大同学的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根据《大连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现进行大连大学第四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换届改选,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主任:一人
副主任:两人
办 公 室:主任:一人 干事:四人
学风建设部:部长:一人 干事:四人
宣传策划部:部长:一人 干事:四人
文明督察部:部长:一人 干事:六人
网络信息部:部长:一人 干事:四人
注:以上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1.大连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工作。
2.学习成绩优良,考试、考查课无不及格、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专业前1/3以内,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如在某方面有专长可适当放宽要求)。
3.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乐于奉献、服务学生。有创新意识与团度合作意识。
4.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学。
5.宣传策划部与网络宣传部要求应聘者善于书法绘画、有较强的计算机能力。
6.主任与部长应为具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的大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
三、工作步骤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9日——2012年4月2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的方式接受报名。有意参加换届纳新的学生,到学生处网站下载《大连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申请表》,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邮箱:dldxzlw@163.com。
(二)审查阶段
大连大学学生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将报名情况反馈到学生所在学院,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本人。
(三)竞选阶段
1.入选学生在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竞聘演讲会上进行演讲,演讲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和对新任工作的设想、展望。由各学院、学生处老师和上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要成员(不包括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2.学生处根据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结果,综合学生各方面情况,确定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任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