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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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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报送辽宁省结对子和谈心活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的通知
2012-04-06 15:54   1333698877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结对子和谈心活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的通知》要求,学生处负责组织从辅导员中选拔谈心活动先进个人并向省教育厅报送事迹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基层推荐(4月6日——4月10日)
    各学院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经民主评议、综合考评,确定基层推荐人选,每学院至多推荐一人。推荐人选填写《高校辅导员谈心谈话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将推荐人选报送材料电子版于4月10日12点前发送至qudefeng@dlu.edu.cn
    同时报送一份纸质《推荐表》至学生处,《推荐表》“学生处意见”一栏中填写学院意见并学院主要领导签字。
    (具体通知和推荐表详见辽宁省大学生在线联盟网站,http://www.stuln.com/gg/xxgg/2012-04-06/Article_89970.shtml)。
2.综合考评(4月10日——4月12日)
    学生处组织评审组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评选环节,最终确定一名辅导员作为此次评选我校推荐人选。
3.报请学校审批(4月12日)
    将最终评选结果报请学校领导批示。
4.公示(4月12日——4月15日)
    将推荐人选及其事迹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若无异议将向省教育厅进行报送。若对推荐人选有异议与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87403135
    电子邮箱:qudefeng@dlu.edu.cn
   


                                   学生处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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