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每年新生入学后,学生处从高考录取库中提取学生基本信息,建立了学籍库,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院、专业、身份证号码等。我们在组织学生核对信息时,有部分学生反应身份证号码与实际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或者是姓名中有错别字,申请修改。经请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关于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是学生身份的重要标识,是高校进行学籍数据管理的重要关键字段,也是排查冒名顶替者的重要线索。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凭证报到入学,经过查验比对,只有学生持有的合法身份证信息与学生电子档案等的信息相一致,方能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经学校登记注册后,学生的学籍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不能再予以变更。对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身份证号码变化或错误,可区别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身份证号升位,即由15位升至18位,经过程序检验合法,可以予以更正。
(2)在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考生身份证号码个别位置填写错误,未及时更正,将错就错参加高考,报到入学后申请变更者,由学生当年高考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证明,本人提出申请,按照程序办理。
(3)地方公安部门在办理户籍过程中,因工作疏忽导致身份证重号或出现其他错误,由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证明,本人提出申请,按照程序办理。
(4)其他情况如故意变更出生年月日谋取私利者等不予办理;冒名顶替者提出变更身份证号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办理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大连大学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见附件1)”。
(2)学生所在的学院、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依次把关,对照有关档案材料,审查学生的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材料是否翔实,进一步审查学生的入学资格,杜绝冒名顶替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3)经学校审查确认无疑后,提供下述材料,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批准。
①大连大学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要求见附件2),一式两份;
③高考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名错误)或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户籍错误,用户籍部门统一印制的居民身份证编号更正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⑤户籍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户籍证明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⑥高考准考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⑦根据原件打印的考生电子档案,一式两份;
⑧中学档案中的高中毕业生登记表、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身份证号升位的可以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行文报告,统一更改,无须填写申请表和提供其他材料。
(4)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通知学校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旧身份证号作为备注内容存放,以备随时查验。
2.关于学生的姓名
姓名是公民身份识别的重要标记,变更姓名会对原有的社会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姓名要保持稳定性和严肃性,特别是在校学生,变更姓名会对学习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公安部在《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中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变更姓名时要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当轻易给予更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学籍注册的姓名必须与高考录取时原始录检表上的姓名相一致。学生原始录检表是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日常管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的合法依据。对学生提出的更名申请,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对待:
(1)凡属招生环节出现的姓名差错或别字错误,如阎、闫,付、傅,哓、晓,风、凤,峰、锋、蜂,裴、斐等;或者单复姓错误,如上官、官,主父、主等,由学校在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报请省级招生部门在原始录检表上予以更正,加盖省级招生部门公章。
(2)姓名中有生僻字,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使用不方便,申请更改为常用字者,依据上款要求办理。
(3)因为星象算命、八卦测字、谐音不雅、归宗入谱、父母离异、同学重名等原因申请更改姓名的,学校应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劝其不改。
(4)冒名顶替他人入学,申请更改姓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5)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更改。
(6)其他原因确需改名的,经过学校同意并严格把关,参照变更身份证号码的有关程序和材料要求,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个案处理。
3.变更其他学籍信息的按照以上说明进行。
1.《大连大学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2.《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声明撰写要求》
大连大学学生处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