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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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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大连市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2012-10-31 09:24   135164665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大连市高校工委、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大连市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先进学生处(部)、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上级文件具体要求执行,文件将与本通知一并下发。
   二、参评人员类别、名额及负责单位
   1.党政干部、学院领导,2人,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人,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3.班主任(导师),2人,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4.专职辅导员,6人,由学生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5.学生工作机关部门从事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人员,2人,由学生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6.研究生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附属中山医院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人员,1人,由学生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三、评选要求
   1.各组织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和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相关推荐表,一式两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各组织单位和推荐个人要将纸质版表格于11月5日12点前送至学生处办公室(招生就业楼212室);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曲德峰 联系电话:87403135 13940955115
   电子邮箱:qudefeng@dlu.edu.cn

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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