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思政教育
|
国防教育
|
安全教育
|
心理健康
|
表彰奖励
|
资助育人
|
队伍建设
|
学籍管理
|
下载中心
科室职责
规章制度
主题活动
工作交流
规章制度
理论教学
工作动态
规章制度
案例警示
教育活动
中心简介
心理知识
工作动态
规章制度
通知公示
工作动态
规章制度
通知公示
工作动态
规章制度
工作动态
科研课题
规章制度
通知公示
服务指南
表彰奖励
资助育人
学生保险
学籍管理
心理健康
国防教育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参评大连市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2012-10-31 09:24
135164665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大连市高校工委、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大连市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先进学生处(部)、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上级文件具体要求执行,文件将与本通知一并下发。
二、参评人员类别、名额及负责单位
1.党政干部、学院领导,2人,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人,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3.班主任(导师),2人,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4.专职辅导员,6人,由学生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5.学生工作机关部门从事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人员,2人,由学生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6.研究生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附属中山医院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人员,1人,由学生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三、评选要求
1.各组织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和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相关推荐表,一式两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各组织单位和推荐个人要将纸质版表格于11月5日12点前送至学生处办公室(招生就业楼212室);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曲德峰 联系电话:87403135 13940955115
电子邮箱:
qudefeng@dlu.edu.cn
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点击下载
大连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委员会
【
关闭窗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大学生在线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
高校辅导员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校地址:中国.辽宁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16622
大连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