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在全省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继续评选辽宁省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请各学院(部)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辽宁省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333号)(详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请各学院(部)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所推荐学生(每学院限报1名)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和辽宁省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登记表报送学生处。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表格以XX学院XX学生命名压缩后统一发至dldxxsc@dlu.edu.cn。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87403444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辽宁省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的通知》
2.《辽宁省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登记表》
学生处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