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五一劳动节”小长假将至,根据校假期工作统一安排,维持保证校园内正常秩序,营造良好假期校园氛围,将加强学生工作者值班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值班,不得擅自迟到、离岗、早退,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学生工作者值班人员要与学校总值班、保卫处值班人员联系,配合好学校的整体值班工作
保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电话和个人电话畅通,值班期间不得关机。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第一时间上报。
假期值班交接在行政楼传达室,值班人员必须当面交接,交接时间为每天8:30,;下午4:00。
学生处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