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审核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仔细阅读《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注意事项》,在3月10日前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材料报学生处。具体要求: 1.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前附汇总名单一份,后附学生材料,学生材料以汇总名单顺序为准。 2.每名学生材料请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注意事项》中的材料顺序为准。 3.如个别学生材料与要求有出入,请在汇总表上标注说明。 报送地点:招办212室 联系人:曹俊 电 话:87403444 附:《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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