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拼搏,奋发成才,服务人民,省委高校工委,教育厅,省教育基金会联合开展2011辽宁省华育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在我校开展推荐参评工作,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孝敬父母,尊敬他人,道德品质优良;
3、具有先进的创新理念、创新能力较强,在创新,创业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并取得优异成绩;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6、学生无不良行为表现,未受到校纪处分。
对于认真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自觉志愿的为人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获国家、省级奖励的优秀大学生可适当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评选程序
各学院推荐一名候选人,学生处按照评选条件,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研究确定我校的推荐人选1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上级部门推荐参评。
四、具体要求
1、报送时间及方式:各学院于6月28日15点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udefeng@dlu.edu.cn。
2、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事迹材料(以通讯体裁为宜,2000字以内)、2寸照片、学习照、生活照各一张;另将各种获奖证书及社会实践方面的评价材料按照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项目、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分类复印装订备查。
3、联系人:曲老师;联系电话:87403135
大连大学学生处
2011年6月22日
附件:
2011辽宁省华育十佳大学生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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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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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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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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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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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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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院(系)、 年级及所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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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迅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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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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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何时获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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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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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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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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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基金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厅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