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大连市委高校工委、大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大连市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三好学生、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先进班集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标准认真组织评选,并按照要求完成大连市各项先进的推荐工作。
2.各学院的推荐纸质材料(附件2- 6)请于10月26日(周三)14:00前报送学生处2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471230503@qq.com。
联系人:贺老师
电话:87403135
附件1: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大连市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三好学生、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先进班集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的通知
附件2:关于推荐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情况的报告(样本)
附件3:先进个人情况统计表(样表)
附件4:先进集体情况统计表(样表)
附件5:XXX事迹材料(样本)
附件6:登记表
附件7:大连大学推荐2016年大连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