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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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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苍穹、王国庆、唐连飞等3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2022-11-14 14:57  

        根据《大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二十七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离校保留学籍)不得超过基本学制二年,应征入伍者除外。”和第五十条第一款“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含休学、保留学籍)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之规定,苍穹、王国庆、唐连飞等3名学生皆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学生处审核,拟对苍穹、王国庆、唐连飞等3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本科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予网上公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15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日期:20221114日——20221129日。

受理电话:0411-87402835、0411-87402240

 

大连大学2022年超出最长学习年限本科学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学院

学号

姓名

专业名称

学制

入学年月

最长学习年限截止年月

1

体育学院

16311033

苍穹

体育教育

4

20169

20228

2

体育学院

16311042

王国庆

体育教育

4

20169

20228

3

机械工程学院

16431058

唐连飞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20169

20228

 

根据《大连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学生对学校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必须在收到处理决定或者在处理决定公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的规定,若以上3名学生对本公告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处理决定或者在本处理决定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学校说明情况或提出书面申诉。否则,无论学生是否返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给予正式退学处理。此类退学处理,不属于纪律处分。 

特此公告。

   

  大连大学学生处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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