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参加大连市城乡居民保险的大学生异地住院。
二、备案流程(临时外出):原则上大学生异地住院就医无需备案刷卡自动联网结算
①自动备案。异地门诊或入院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时自动备案。
②网上自助。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保局”(或其它服务平台)→服务大厅→异地就医备案→新增申报→安置区类型“临时外出”→异地行政区选就医省市→提交。
三、变更或取消:完成异地结算可随时更换就医地重新备案。
四、有效期:一年内有效、不限就医结算次数、不限联网医院等级。
五、异地就医备案不影响在大连市内的就医结算,无需取消。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六、异地住院报销待遇:
医院级别 |
起付标准 |
支付比例 |
特殊三级 |
300 |
75% |
其他三级 |
300 |
75% |
二级 |
200 |
85% |
一级 |
100 |
90% |
基层卫生服务中心 |
100 |
95% |
七、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待遇:须经大连三级医院认定后享受
序号 |
病种 |
起付标准 |
保内支付比例 |
年度支付限额 |
1 |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
/ |
80% |
统筹基金年度限额 |
2 |
尿毒症透析 |
/ |
80% |
6000元/月 |
3 |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
/ |
80% |
认定第1个月7000元,第2到3个月6000元,第4到6个月5000元,第7到12个月4000元,第13个月之后3600元 |
八、注意事项
1.须知:①提前激活社保卡或医保码。②异地直接结算标准按就医地目录和大连市政策。③异地门诊、急诊不予报销。
2.未直接结算的处理:符合大连市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全额现金医疗费,一年内通过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保局”→“异地就医报销申报”提交收据和明细原件、复印病志等。
3.联网报错处理:
①服务不通,联网平台升级维护等待恢复。
②网络超时,反复操作。
③其余情况,就医地医院通过省内/省际技术群@发送协同处理。
④医院要求个人联系。将报错电脑拍照截图(内容提示含“大连市”字样)、个人信息和联系电话发送邮箱dlybydjy@163.com转技术排查。
4、异地住院联网结算的按照就医地规定。现金垫付报销的按照参保地目录政策:
①实名制住院病情真实。
②出入院标准、住院治疗及待遇支付均遵循合理原则。
③出院带药:符合病种住院治疗的口服药物按医嘱报销15天用量,外用中草药(包)、注射液、针剂和出院后诊疗项目等均不予报销。
④急性中枢性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治疗后的康复治疗期为6个月(其它疾病为3个月),逾期康复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不予报销的情况:
① 普通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② 非医保定点医院医疗费用。
③院前救护车的各项费用。
④医保卡因欠费、毕业销户或补缴待遇审核期等原因封锁。
⑤收据、明细不真实、住院病案身份信息不符、材料不全或未加盖有效印章。
⑥违反出入院标准和合理原则。
⑦与病案记录和医嘱不符或与申报病种治疗无关的收费项目。
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和项目(如整形修复、工伤、第三方责任、辅助生殖、违法违规等)。
九、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审核报销
(一)审核材料:本人须有激活的社保卡
1.全额付款收据及明细原件(治疗后一年内、无任何报销)。
2.门诊或住院病案复印件(恶性肿瘤放疗须提供放疗计划病案)。
3.身份证和社保卡(或银行Ⅰ类储蓄卡)的复印件。
4.癌症化疗异地结算单、收据原件及出院小结(补充报销年度异地首次化疗后起付标准差额部分)。
(二)办理流程: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保局”→服务大厅→“异地就医报销申报”→提交图片→“审核通过”后→选择属地医保中心地址邮寄送达→“支出记录”查询报销→“权益证明打印”→下载电子结算单(分割单)。
(三)报销付款:交齐材料后按照大连市医保范围报销,约30个工作日,向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须提前激活金融功能)或申报的本人银行卡拨付报销款,如因银行数据、系统原因、卡异常、补充材料、在院未结算、核查认定等情况可能延长办结。因死亡或未成年等特殊原因无法向本人付款的,可提交本人死亡证明、公证书或全部继承人签署的同意委托授权书,直系亲属身份证及证明、银行卡、待遇领取承诺书。
(四)报销后材料:存档作为基金支付的审计凭证,不退回、不查询。
温馨提示:异地就医人员应实名制住院,不得提供虚假收据明细及病案等就医材料。一经查实骗取医保待遇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行政部门决定予以行政处罚,列入信用“黑名单”,在“信用大连”及“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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