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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7-07-11 10:29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保持校园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高校安全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总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主体意识,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建立监控和预警、预案、预演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对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提高师生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三)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学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分级负责、属地属人管理,同时启动学校、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在第一时间的第一现场以属地属人管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统一指挥,联动协调,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信息畅通、反应及时、正确应对、处置果断。

(五)依法办事,科学处置。依照法律法规,提高指挥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要合情合理,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二、突发事件组织指挥机制

(一)指挥部

总指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总指挥:分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

成员: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宣传统战部、网络与信息中心、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保卫处、总务处、人事处、外事处、财务处、基建处、产业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门诊部、工会、团委、护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附属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学院总支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主任兼主任。学校办公室作为应急指挥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

(二)职责

1.指挥部负责传达、贯彻和落实中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和精神,及时对全校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出决策,并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处置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

2.按照“立刻报告”、“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属人”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所属单位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工作落实。

3.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政治形势和维护学校稳定的宣传教育,动员和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掌握全校动态,对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事件、重大问题及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履行信息汇总汇报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应急枢纽作用。

(三)处置流程

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处置突发事件流程(见附件2),并投入全力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三、风险评估

(一)应急预案体系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学校制定并组织实施。

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由责任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见附件1)。

3.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基层单位(学院)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应急演练制度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针对不同群体、部位、项目进行广泛、联动、重点、多样、节约、实效、可操作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专项应急演练和部门应急演练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

(三)突发事件分类及责任部门

1.按照人员所属分类

(1)突发事件当事人为学生(责任部门:所属学院、学生处、保卫处)

(2)突发事件当事人为教职工(责任部门:所属学院或部门、人事处、学校办公室、附属医院、保卫处)

2.按照事件性质分类

(1)社会安全类事件

校内外涉及我校师生员工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学生处、研究生学院、护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地、附属医院、离退休处、保卫处);

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组织部、学生处、研究生学院、保卫处);

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重大校园治安、刑事案件(责任部门:保卫处);

涉外事件(责任部门:外事处、国院文化交流学院、保卫处);

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责任部门: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学院、护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附属医院、离退休处、学校办公室、保卫处)。

(2)事故灾难类事件

校园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事故(责任部门:保卫处、基建处、总务处、主办单位);

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责任部门:教务处、研究生学院、保卫处);

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水、电、气、油等事故(责任部门:总务处);

重大交通事故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发灾难事故(责任部门:总务处、保卫处、学校办公室)。

(3)大型活动类事件

校园内500人以上的教职工、学生、学术、就业招聘、联欢、庆典、体育运动大会及校级以上考试等突发事件(责任部门:主办单位、学校办公室、保卫处)。

(4)自然灾害类事件

热带风暴、飓风、台风、龙卷风、雷电、暴雨、风暴潮、寒潮、冰雪、高温、浓雾、雾霾、海啸、潮汛、海水回灌、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以及由此诱发的校园内各种次生及衍生突发性灾害(责任部门:总务处、学校办公室)。

(5)公共卫生类事件

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生物性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责任部门:门诊部、学校办公室、爱卫会、附属医院)。

(6)教研安全类事件

试题泄密、集体舞弊、保密项目泄露等突发事件(责任部门: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学校保密办公室、网络与信息中心、护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保卫处)。

四、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采取的措施等)由第一现场的第一责任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党、政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应急指挥部报告认定,并通过指挥部办公室或授权部门发布。发布方式可以通过校园广播、网络、报刊、公告栏、通讯、邮件、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进行公告。严禁事件当事人、责任人等未经许可随意发布事件信息。

五、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第一现场属地属人的第一责任人(党、政负责人)在第一时间立刻向学校应急指挥部报告信息,服从统一指挥。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专项或部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二)指挥部启动

1.指挥部快速研究,果断决策,统一指挥,组织各应急保障组开展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

2.按照突发事件的分类,各责任部门迅速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保证控制事态发展。

(三)善后处理

1.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实施法律援助。

2.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做好处置、调派和集结工作。

3.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疫病防治、环境治理等。

4.信息发布。由宣传统战部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突发事件的核实情况,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六、应急保障

按照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学校设立六个应急保障工作组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一)信息联络组。学校办公室负责,宣传统战部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全面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和事件处置的相关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及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提出分析预测意见;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有关事宜;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负责向校内通报情况及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信息;拟定对外报道的口径,协调管理有关新闻机构对突发事件的采访;全面掌握师生员工对事件的反映及动态。

(二)现场处置组。保卫处负责,责任部门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人员抢救和疏散、现场警戒和秩序维护等,同时加强门卫警戒和校园巡逻,对重点要害部位(水、电、气、热)加强保卫工作等。

(三)后勤保障组。总务处负责,责任部门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物资储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对水、电、气、热等进行控制,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物资、车辆、通讯、饮食等保障,积极开展现场救护等。

(四)安抚善后组。学校办公室负责,责任部门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妥善安置疏散人员和受伤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医疗、安抚和心理援助工作,对师生员工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工作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做好饮食、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五)调查处理组。学校办公室负责,责任部门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查明事件基本情况和原因,追查有关责任人并提出处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六)经费保障组。账务处负责,设立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专项经费纳入学校预算。

七、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制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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