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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关于重新认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教师队伍人员的通知
2019-04-25 14:21  

  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成立于2002年6月,隶属于学生处,以高校“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的办学理念为依据,严格执行《大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工作章程》、《大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咨询师工作职责》、《大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具有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在校生心理测评与档案管理、为全校师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建设四级联动危机处理机制、引导学生树立“助人自助”意识的五项工作职能,全力配合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建设心理咨询中心教师队伍,高效发挥心理咨询中心的教育职能效果,依据《大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准入条件及程序》文件要求,完善中心教师人员的筛选、增补、备案相关工作,现对中心教师人员进行重新认定,有意愿留任或申请加入中心的人员请按照具体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一、基本要求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师德师风,热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注学生,乐于助人;

2.能严格遵守中心的管理制度,工作态度端正,纪律强,团结中心其他成员,按时参加咨询值班(一年内不能参与心理咨询中心值班的人员不具备本次申请认定资格),及时出危机现场,遵守保密原则,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心理辅导;

3.认真学习心理咨询理论及基本技巧,具有较强的心理咨询技能,取得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或相关的职业心理资质证书。

二、申请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以上三项基本要求者可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大连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人员认定申请表》;

2.材料报送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1449594905@qq.com;纸质版申请表(需所属部门主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报送至锦程楼学生处212室,材料报送截止时间4月4日(本周四)15:00前。

3.学校审核。学生处与中心评审组专家进行认定审核;

4.名单公示确定最终人员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

联系人:宋汝佳; 联系电话:87403442。

附件:《大连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人员认定申请表》

                                              学生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2019年4月1日

附件【大连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人员认定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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